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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20部门关于印发《技能促富助力缩小“三大差距”行动 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等国家部委决策部署,以“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牵引,高质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等20个部门制定出台了《技能促富助力缩小“三大差距”行动方案(2025-2027年)》,部署实施五大技能行动,持续高水平推进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以劳动者技能提升赋能缩小“三大差距”,助力全省共同富裕示范先行。



    聚焦精准就业

    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



    推行“订单式”培训: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制定实施分行业、分领域未来3年培训计划,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实现培训与就业精准对接。


    布局建设“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

    推动培训基地站点标准化建设、特色化运营,实现“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培训基地、站点全覆盖,持续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培训网络。

    强化职业院校支撑作用:

    支持技工院校面向未就业大学生开设全日制技师班,创新假期制培训模式,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深度融合。


    助力企业升级

    实施“技能强企”行动


    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将企业新型学徒制对象范围扩大到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培养目标由中级工、高级工扩展到技师、高级技师。

    支持企业自主评价:

    大力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对技术创新成果突出、解决重大工艺难题、师带徒效果明显的优秀技能人才,支持企业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直接认定技能等级,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培育技能型企业:

    实施“金融+财政+用地”组合式激励政策,到2027年培育技能型企业10000家。深化打造行业技能生态圈,探索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支持链主企业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项目化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形成“培训—评价—就业”闭环。


    赋能乡村发展

    实施“技能兴村”行动

    培育技能型乡村:

    开发推广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广泛开展“技能点亮乡村”竞赛活动和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到2027年底累计培育技能型乡村(社区)1000个。

    技能赋能共富工坊:

    推动打造集项目孵化、技能培训、就业创业于一体的共富平台,推动劳动者从体力劳动型增收向技能劳动型增收转变。

    引导院校服务乡村:

    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一批与当地乡村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专业,开展“送教入乡”活动,强化乡村技能人才引育。


    提升收入水平

    实施“技能提薪”行动

    指导健全薪酬分配制度:

    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广泛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

    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

    引导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岗位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提升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

    引导国有企业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工资总额增幅优先用于高技能人才等激励。

    健全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全面推广“技能共富贷”“技能共富保”等产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技能人才提供覆盖成长不同阶段、技能创业创富全过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畅通成长通道

    实施“技能成才”行动

    提升技能竞赛引领效应:

    定期举办浙江技能大赛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推动竞赛成果转化,加快新时代“浙派工匠”队伍建设。

    推进职业发展贯通:

    推行“一试双证”制度。深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有条件的评委会可对技能人才单列评审。

    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深化省级高技能人才计划、大国工匠培育行动,培养造就一批新时代“浙派工匠”领军人才。